近日,自然资源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《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》,要求部各司局和直属单位、派出机构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,狠抓责任落实,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。
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。提高*治站位,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,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;强化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,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,将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和要求纳入自然资源业务管理、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运行等各方面。
落实部系统主体责任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指导检查,组织部直属单位、派出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,督促安全风险重点单位研究制订安全风险清单和分级管控措施;规范外业生产安全管理,依法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,提升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;强化海洋船舶及海洋科考活动安全生产管理;指导、监督、检查部系统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全过程管理等。
落实业务安全生产管理责任。落实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要求,分类研究落实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,将安全生产要求紧密融合于业务工作中,不断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、标准制定、行*许可、监督执法、行刑衔接等业务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,认真履职尽责,促进安全生产;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;推动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;加强执法监督,加强违法建设项目的监管执法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严格依法查处重大越界勘查开采、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等。
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。落实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”要求,建立健全地质勘查、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。指导、督促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地质勘查、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,督促地勘、测绘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机制,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切实加强外业活动安全生产管理,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。
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。按照有关任务分工,针对影响和制约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发展突出问题,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;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煤矿与非煤矿山专项整治;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执法和监督检查。
此外,工作要点还就加强制度建设和培训交流提出有关要求。